长丰县财政局关于长丰县中医院南区2025年设备采购(第二批)第11、13、14、22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4
安徽/合肥 质疑投诉
长丰县财政局关于长丰县中医院南区2025年设备采购(第二批)第11、13、14、22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6-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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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财政局关于长丰县中医院南区****年设备采购(第二批)第**、**、**、**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长丰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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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南区****年设备采购(第二批)第**、**、**、**包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九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西环商贸中心**幢****室
被投诉人*: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叉口
被投诉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称第**包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广州暨华*********血液透析机*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虚假响应。投诉事项*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未开展实质性核实,答复程序违法、结论错误;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错误,混淆承诺与证明的法律性质,评审程序严重不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丰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