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2026-2027年女职工卫生用品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2026-02-14
安徽 变更澄清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2026-2027年女职工卫生用品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安徽-2026-02-14 00:00:00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年女职工卫生用品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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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年女职工卫生用品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年女职工卫生用品采购(项目编号:**************)作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结算方式变更为:共分五次支付:(*)甲方在乙方提交提货券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实际发放提货券总额**%的货款;(*)自提货券发放完毕之日起满*个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发放提货券总额**%的货款;(*)自提货券发放完毕之日起满**个月后**个工作日内,以甲方职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作为结算依据,由乙方提供本项目消费记录报表并经甲方确认后,按累计实际使用金额结算(扣除前两笔已付款),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低于已支付金额,本次不予支付;(*)自提货券发放完毕之日起满**个月后**个工作日内,以甲方职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作为结算依据,由乙方提供本项目消费记录报表并经甲方确认后,按累计实际使用金额结算(扣除前三笔已付款),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低于已支付金额,本次不予支付;(*)提货券有效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对前述四次结算后仍未结清的剩余价款,按甲方职工实际使用金额据实结算,若甲方已支付金额超出累计实际使用金额,超出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若截至第四次结算时提货券已全部消费完毕且款项已结清,则第五次无剩余价款,无需再行结算。提货券的制作须满足本合同及甲方要求。乙方应当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有效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