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2026-02-13 00:00:00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灵台县果业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集中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详见附件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货物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 * | *********************** | **.******万元 | 货物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 * | *********************** | **.******万元 | 货物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招标项目
| 出让项目名称 |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转让方名称 | 灵台县果业办公室 | 经办人 | 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出(转)让方式 | 挂牌出让 | * |
| 监督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 宗地数量 | 项目预算 | ***.****** |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详见附件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挂牌出让 | *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 * | *********************** | **.******万元 | 挂牌出让 | *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 * | *********************** | **.******万元 | 挂牌出让 | *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招标项目
| 出让项目名称 |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名称 | 灵台县果业办公室 | 交易机构名称 | 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详见附件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网络竞价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 * | *********************** | **.******万元 | 网络竞价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 * | *********************** | **.******万元 | 网络竞价 | |
标段名称: 灵台县果品分拣线奖补扶持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 详见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