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2-13 00:00:00
垫江县永安镇石口子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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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永安镇石口子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建设地点:垫江县永安镇石口子村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砖砌栏杆*****,砖砌花台*****,红砖瓦片坐凳**米,砖砌景墙**.***,砖砌矮墙****米,仿古青石板铺装******,人行便道硬化****,地面硬化*****,道路油化*.*****,新建健身步道*****,新建太阳能庭院灯**盏,绿化*****,新建移民安置区群众应急庇护所*座(建筑面积为***.****)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元。
*.*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光伏系统、弱电系统图纸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景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垫江县永安镇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凤西街**号附*号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汤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周老师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施工图)垫江县永安镇石口子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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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