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2-13 00:00:00
娄底市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
(*)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人工强化湿地*****,新建雨水净化塘*****,现状水体清淤*****,新增调蓄水体*****,新增拦水坝*座,集水井及放空井*座。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分别建设新建人工强化湿地******(含预沉池*****,人工强化湿地*****),新建雨水净化塘******,现状水体清淤******,新增调蓄水体******,新增拦水坝*座,集水井及放空井*座(含闸阀)。
项目经理:阮强 湘****************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贰佰肆拾贰万伍仟柒佰贰拾叁元伍角壹分。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娄底市拖塘井
方式:包工包料方式
*.付款:(详见正式合同约定)
*、(*)签订合同后**日内同金额的**%为预付款,施工期间按施工形象进度付款,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工程结算审定后,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日内累计支付到总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①.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中标的工程量详细清单,且结算评审时以此清单单价为准(清单单价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例来调整招标清单中的各项单价)。
②.城市道路占用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城市道路占用费按实计算,此费用未包含在此次合同价款中。城市道路占用费采购人另行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代缴至财政指定的账户。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附件:合同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