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团镇南一港(镇界-果园36号河)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2-13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大团镇南一港(镇界-果园36号河)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6-02-13 00:00:00

关于大团镇南一港(镇界*果园**号河)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大团镇南一港(镇界*果园**号河)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团府〔****〕**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水环境,保障区域防汛排涝安全,根据新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和大团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原则同意南一港(镇界*果园**号河)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西起镇界,东至果园**号河,全长约*.**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河口宽**米。规划等级为支级河道。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应对河道断面布置及护岸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因地制宜明确实施方案,并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减少土方外运。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你镇镇级

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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