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潭河生态修复项目有偿使用权补充公告-梅潭河生态修复项目有偿使用权(交易公告)
2026-02-13
广东/梅州 变更澄清
梅潭河生态修复项目有偿使用权补充公告-梅潭河生态修复项目有偿使用权(交易公告)
广东/梅州-2026-02-13 00:00:00

梅潭河生态修复项目有偿使用权(项目编号:************)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梅潭河生态修复项目有偿使用权(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有偿使用者应在有偿使用协议签署后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政府实施机构提供的账号支付有偿使用权价格,最终以投资人中标价格为准。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有偿使用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年期以上***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现修改为“*.*有偿使用者应在有偿使用协议签署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向政府实施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有偿使用权价款,最终以投资人中标价格为准。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有偿使用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年期以上***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二、招标文件所涉及到以上相关内容的以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不作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大埔县水务局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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