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2026-02-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中创智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弘远盛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弘远盛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雅安市人民医院****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供应商四川省好医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内容。
投诉事项*:供应商四川省好医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投诉事项*:完全满足核心参数条款(**.★具备≥*套超声工作站,具备≥*个具有升降功能超声专用检查床,具备≥*个超声专用座椅;配备***电源)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投诉事项*:台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全身机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雅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