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实现“三年初见成效”重要沿线优化提升项目标段二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公告)
2026-02-13
广东/清远 中标结果
英德市实现“三年初见成效”重要沿线优化提升项目标段二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公告)
广东/清远-2026-02-13 00:00:00
广东/清远-2026-02-13 00:00:00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英德市实现“三年初见成效”重要沿线优化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英德市实现“三年初见成效”重要沿线优化提升项目标段二***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英德市实现“三年初见成效”重要沿线优化提升项目标段二***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英德市实现“三年初见成效”重要沿线优化提升项目标段二***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
| 评标情况 | 评标总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评委会专家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评审后进行排名,按定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如下所示: | ||
|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单位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瑞越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工英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三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宇设计有限公司 | 四川亿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 | *.**% | *.**% |
| 资信部分得分(满分**分) | **.** | *.** | *.** |
| 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 (满分**分) | *.** | *.** | *.** |
| 经济标得分(满分**分) | **.** | **.** | **.** |
| 综合得分(满分***分)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瑞越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工英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投标报价********.**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总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预算编制)**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绿化养护期**个月。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腾飞、詹爱发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粤****************】二级建造师【粤****************】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省三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宇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投标报价********.**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总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预算编制)**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绿化养护期**个月。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栋、李娟娟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陕************】二级建造师【陕************】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亿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投标报价********.**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总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预算编制)**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绿化养护期**个月。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许平、熊海波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川****************】一级建造师【川****************】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英德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英德市英城街道长堤路*号北防局何公坑排涝站六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庞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招标单位:英德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同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