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2-13 00:00:00
项目名称:******新建汽车天窗及汽车轴承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通富路西侧、钟秀路北侧
建设单位:南通铂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科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工程内容:
企业拟投资*****万元,新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数控热模锻压力机、数控冲床、全自动中频电炉、全自动高速锯床、全自动抛丸机、全自动磁粉探伤机等设备,新建汽车轴承零部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万件汽车轮毂轴承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标准后排入接入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标准****年*月**日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年*月**日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标准。(二)本项目脱模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水喷淋+油烟静电装置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排放限值。(三)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并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要求。(四)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般固废交相关单位处理或出售资源化;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江海大道北***号*座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号、*号综合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