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二更正公告(二)更正公告
2026-02-13
江苏/苏州 变更澄清
苏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二更正公告(二)更正公告
江苏/苏州-2026-02-1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二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收到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并结合本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依法对本项目一标段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号狮山科技馆*楼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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