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取消中标资格公告
2026-02-13
广西/南宁 中标结果
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取消中标资格公告
广西/南宁-2026-02-13 00:00:00
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取消中标资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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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取消中标资格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中标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取消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等公告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出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人多次联系及催告,截至****年**月**日,本项目中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招标人决定取消本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的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决定终止本项目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宁市盛塘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厦*层***(*****)号商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春晖花园*区写字楼**楼****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工;***********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南宁市盛塘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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