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霓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三年内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公告
2026-02-13
江苏/苏州 质疑投诉
关于对江苏霓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三年内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公告
江苏/苏州-2026-02-13 00:00:00
江苏/苏州-2026-02-13 00:00:00
关于对江苏霓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三年内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公告
因江苏霓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我镇********:苏州市桃源富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年度、****年度、****年度管道抢修工程中标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履约。
根据《桃源镇镇村两级建设工程和服务采购招标人内部控制、决策约束、标后管理细则》第四章第五节第三项“中标后或签订施工合同后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履约、拖欠劳务报酬的,由建设单位书面通知镇招投标办,镇招投标办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抄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区监察委,同时停止违约企业在桃源镇参与招投标的资格三年”的规定,对江苏霓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三年内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结束,特此公告!
桃源镇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