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2-13 00:00:00
交易信息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博罗县华侨中学原学校食堂及学校小店等建筑物拆除后的可回收旧料转让项目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 |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 |
| 底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报价幅度(万元):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 成交时间: | ********** **:**:** | ||
| 成交人: | 珠海市忠新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博罗县华侨中学原学校食堂及学校小店等建筑物拆除后的可回收旧料转让项目。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交易底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二、标的现状: *、位于博罗华桥中学校园内,待拆除资产:学校小店、小店二层间墙工程、食堂加建(小店)、学校食堂; *、委托方负责完成原建筑物的拆除,并保证对其转让的资产在本合同生效之前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资产没有设置抵押权。 三、报名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四、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买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五、竞价结果公示期为*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 六、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合同要求:竞价人需认真阅读交易条件说明和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价人报名即视为成交后无条件接受合同范本的内容。 八、支付方式: (*)成交手续办理后,且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需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元)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原建筑物拆除完毕后,竞得人自接到委托方通知*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转让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九、清运期限:竞得人应当自付清所有转让款后的**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物的搬离及搬运后的场地清理工作。 十、安全责任:标的物装卸及运输时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委托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若有一方由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损失。竞得人推迟清运时间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若超过**天未完成清运,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返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剩余标的物归委托方处置。 博罗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