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2-13 00:00:00
北碚区****年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前期工作技术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北碚区****年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北碚区****年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前期工作技术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之一跨际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号(涪城尚座 裙楼)负*层商业*******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大道*号
被投诉人*:重庆全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财富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人员配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排斥中小企业,违反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投诉事项*: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投诉事项*:服务期设定过短,影响服务质量,违反评审因素与服务质量相关的强制性规定。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年*月**日
北碚区****年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前期工作技术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北碚区****年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北碚区****年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前期工作技术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之一跨际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号(涪城尚座 裙楼)负*层商业*******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大道*号
被投诉人*:重庆全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财富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人员配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排斥中小企业,违反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投诉事项*: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投诉事项*:服务期设定过短,影响服务质量,违反评审因素与服务质量相关的强制性规定。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