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6〕7号
2026-02-13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6〕7号
江苏/宿迁-2026-02-13 00:00:00
江苏/宿迁-2026-02-13 00:00:00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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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盐城玺阳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高新区新河街道赣江路*号*幢*****室
法定代表人:顾永阳
被投诉人:
*.宿迁市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号
联系人:周洪飞
*.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号***室
联系人:荣威
*.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铺**
联系人:许益
投诉人对“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校园智能化网络工程(教学设备、网络信息设备等)”(采购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年**月**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该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该项目未依法设置有关人员评审因素。
*.该项目将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证明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
*.该项目业绩加分项设置不合理。
*.该项目实施方案部分主观分设置不合理。
(二)投诉请求
修改采购文件。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