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2-13 00:00:00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南京垚众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号明发新城中心*幢*单元****室
法定代表人:何雨鹤
被投诉人:
*.宿迁市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号
联系人:周洪飞
*.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号***室
联系人:荣威
*.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铺**
联系人:许益
投诉人对“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校园智能化网络工程(教学设备、网络信息设备等)”(采购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年**月**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该项目肢解招标、规避公开招投标。
*.该项目评分标准与采购需求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投诉请求
*.撤销该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已履行的采购程序。
*.责令被投诉人重新界定项目类型、调整投标人资格要求。
*.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依法查处被投诉人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保障投诉人合法投标权利。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