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3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泸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6-02-13 00:00:00
泸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泸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鹰团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站北东街***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一号市政府三号楼*楼

被投诉人:四川雄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银河街*号附*号**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雄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我公司质疑本项目采购文件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违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环境部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热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规定,未对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的范围(室外乒乓球台,地埋篮球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泸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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