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2-13 00:00:00
霍山县社会福利中心委托运营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山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山县分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霍山县社会福利中心委托运营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社会福利中心委托运营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山县安信养老院
供应商地址:霍山县衡山镇洛阳河村洛阳河街道
中标金额:**万元每年(其中社会福利中心**万每年,光荣院*万每年),总价*******.**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陆梅、赵记、赵中成、胡金飞、余方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
*.收费金额:*万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民政局
地 址: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徽省霍山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情维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