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2026-02-13 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通辽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部分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车辆整体招租公告
公告编号:************
经通辽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辽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委托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公开招租通辽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名下部分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车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标的
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原通辽市市政工程处管厂*处土地使用权、原通辽市市政工程处二队*处土地使用权及*处地上建(构)筑物、原通辽市市政工程处(污水管理站) *处土地使用权及**处地上建(构)筑物、**台车辆。
标的坐落:通辽市科尔沁区。
(二)出租人
出租人:通辽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刘磊
(三)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评估租金:*******.**元/年
(四)出租人承诺
本出租人现委托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公开挂牌的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批准(备案)情况
*.文件名称:《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二级单位市政事业发展中心资产对外公开出租的批复》(通政字[****]*号)
*、文件名称:《关于市政事业发展中心部分资产出租的批复》(通财资[****]*号)
*、批准(备案)机构:通辽市人民政府、通辽市财政局
二、交易条件
出租起始价格为*******.**元/年,交易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出租期限:*年。支付方式:租金预付,一年一付。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竞租。
*.*.意向承租方信誉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竞价。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买原则
本次公开处置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在报价时,只有*个意向竞买人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租底价的即为竞得人。如果有*个或*个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租底价(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公告、报名、报价、竞价及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 *:**时。
(二)本次公开处置采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为准,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报名。
(三)系统登录及**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报名
按公告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锁)登录系统后,浏览意向项目公告,点击 “竞买报价”按钮进入网上挂牌报价界面进行报名。
*.数字证书(**锁)办理:
(*)现场办理。携带资料(具体资料需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 下载)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网站
*****://******.***.***.**/****/**********/ 首页“一网交易”,点击“**办理”。
咨询电话************、************、***********、************、***********;
注:竞买人登陆系统时**锁需要进行互认,操作手册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首页“操作指南”查询。
报价、竞价及时间:所有报名成功者需使用数字证书(**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竞价,在报价期内,意向竞买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意向竞买人提交的报价,由交易系统记录,系统即时公布意向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报价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竞价延时时段为*分钟,即出现一个报价后,*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锁定最高报价。
(五)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交易活动结束。
六、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三)具体要求
*.意向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完成时间以交易系统接收到银行到账信息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款账户应当为意向竞买人的账户。
*.每笔交易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同时竞价多个标的的,应当分别交纳交易保证金。
(四)保证金处置
*.竞价成功,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移交完成后,由出租人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竞买人原缴款账户。
*.未竞价成功的意向竞买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机构在确定竞买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意向竞买人原缴款账户。
*.意向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被确定为最终竞买人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
(*)被取消竞买资格的(如有资格审查);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人完成资产移交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况。
七、标的踏勘及答疑
出租人不组织统一的标的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查看,了解标的相关情况,状况以实地踏查为准,意向竞买人不踏查的后果自负。踏勘时间(需提前预约):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联系人:蔡峰,联系电话:************。
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买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
*.提交的材料与报名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文件: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代码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九、成交确认
*.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竞买人应当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对《成交确认书》进行网上签章确认。
*.竞买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成交确认书》对出租人和竞买人具有法律效力,出租人改变结果的,或者竞买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出租合同》签订时间
竞买人应当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
十一、交付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应当自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公告及合同约定支付。
十二、标的移交时间
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买人应当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完毕。
十三、变更公告
本次公开挂牌处置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出租活动,并通知意向竞买人: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竞买人、足以影响出租公正性的;
*.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人可取消其竞买人资格,标的另行处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租合同》的。
*.竞买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的。
(四)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意向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由出租单位重新组织网上竞价。
(七)网上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程序按电子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八)因意向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锁),数字证书(**锁)未年检、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九)网上交易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机构应会同网上交易系统开发维护单位和出租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电源中断,黑客入侵、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非正常变更,网络堵塞等,造成意向竞买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申请和报价、竞价的。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上的缺陷或者系统设备故障,引起交易无法进行、中断或出错。
*.由于电源中断,网络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系统形成的电子信息资料出现错误或丢失的。
*.因不可抗力、网络服务供应商问题或其他交易机构系统故障,造成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系统技术管理单位或出租人核实的其他故障。
(十)出租人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敖敏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