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2026-02-13 00:00:00
武邑县*******号地拍卖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武自规告字[****]**号
经武邑县人民政府批准,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武邑县东风路北侧、茂源大街西侧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米 | ||
| 土地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一、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武地规[****]***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需持法定的有效证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河北一二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河北一二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 * 时**分;地点: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的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及有关人员。
*、本次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成交价不含税费。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以东永兴路北(衡水金山餐饮有限公司五楼****室)
河北一二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