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房租赁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二次)(2026-JLDJBB-F3001)(第1包)
2026-02-13
浙江/宁波 中标结果
板房租赁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二次)(2026-JLDJBB-F3001)(第1包)
浙江/宁波-2026-02-13 00:00:00
浙江/宁波-2026-02-13 00:00:00
板房租赁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二次)(*****************)(第*包)
一、项目名称:板房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日期: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
*家单位(象山保业集装箱厂、象山雅轩活动房经营部、宁波市镇海吉安派移动房有限公司、浙江宁波宁昕顺集装箱租赁有限公司)有效响应了供应商的报名条件,其中宁波市镇海吉安派移动房有限公司未提供营业执照而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其余*家单位均满足相关要求。经评审小组现场评审,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第一顺位供应商为宁波宁昕顺集装箱租赁有限公司(******元),第二顺位供应商为象山保业集装箱厂(******元),第三顺位供应商为象山雅轩活动房经营部(******元)。最终推荐预中标供应商为宁波宁昕顺集装箱租赁有限公司,含税报价******元。
五、质疑答复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二)书面质疑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天内提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质疑处理机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质疑提出超过质疑限期的;
*.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的质疑处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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