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02-12 00:00:00
发布机构:东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厚街镇实验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杭州奥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纬二路***号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办公楼(**幢)五层*区***室
被投诉人*:广东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景湖名郡商业项目**号铺(立新新源南路***号***)
被投诉人*:东莞市厚街镇实验学校(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东莞市厚街镇福岗路*号
相关供应商:东莞市华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华通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永安路**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第一次),**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月**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人反映:中标单位提供的消防灭火套装制造商不具备呼吸面罩***认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