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2-13 00:00:00
双峰县走马街镇中心道路及城区环境卫生清运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双峰县走马街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双峰县玉华保洁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走马街镇中心道路及城区环境卫生清运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
*、是否分包: 否
*、项目负责人:彭玉华
*、联系电话: ***********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玖拾贰万伍仟贰佰玖拾陆元伍角叁分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凭正式发票及镇整建办考核结果报账。
*、根据考评结果按月进行核拨
(*)、考核分**分及以上:每月实际核拨金额=全年合同总价/**
(*)、**分≤考核分<**分:每月实际核拨金额=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考核分)。
(*)、**分≤考核分<**分:月实际核拨金额=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考核分)。
(*)、**分≤考核分<**: 每月实际核金额=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考核分)。
(*)、考核分<**分:每月实际核金额=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全年合同总价/**×*%×(**-考核分)。
*、工作量增减由城管队核准,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年* 月 ** 日 至 **** 年 * 月 **日, 双峰县走马街镇指点地址作业。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双峰县走马街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 简易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走马街镇人民政府。
附件:合同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