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2-11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中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中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辽中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沈阳市辽中区政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金鹿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地 址:辉山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中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做好本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培育质量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号)(以下简称《规程》《规范》)要求,严抓项目落地落实,分层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本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体系建设,分层级开展管理人员专项培训,持续提升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效能。 (二)强化质量建设,夯实培育根基 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要求,提前组织培育需求摸底,指导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科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有序开展教学和跟踪服务,筑牢培育质量基础。依托各级农广校(具有农广校职能的部门)承担项目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各级可充分依托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监测系统、辽宁*****金农热线等平台开展需求摸底与对象遴选。 (三)统筹培育资源,提升培育质量 逐级审核综合素养课教材和师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等作为综合素养课的首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和承担农广校职能的部门作用,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和农民讲师遴选,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并从中选用实践教学师资。继续开发高素质农民培育系列教材、课程体系、共享师资等资源,强化对培育资源规范管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遴选标准。依托大专院校、农科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小院等科技资源,开展培训工作。 (四)落实监管责任,构建监管体系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