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6-2028年)合同
2026-02-12
辽宁/丹东 中标结果
东港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6-2028年)合同
辽宁/丹东-2026-02-12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东港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东港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东港市东港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东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东港市大东区振兴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港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了完善东港市市政设施养护服务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市容环境,通过市政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委托相关专业市政设施管理企业负责市政设施养护及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本项目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管理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在城市市政设施管辖区域范围内,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的完好和排水泵站的运行。 (*)加强对道路、泵站等各类市政设施的巡查,明确专职巡查人员职责,确定巡查范围和项目,发现缺失损坏现象,及时报告处置,按规定做好巡查记录,连同养护旬报一同上报。 (*)工作经验丰富,运营模式和团队成熟 *)与运营范围相匹配的运营范围; *)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稳定的队伍,根据作业范围、劳作强度等合理分配人员。明确人员在工作及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及经验,并具备和运营范围相匹配的大型设备等。 (*)在维修作业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妥善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符合规范,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及材料堆放进行围栏,不得直接在道路面层上搅拌水泥物等;维修养护作业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路面挖掘修复必须及时、零星工程的开挖修复须在工程开工后*天内完成,规模较大工程的开挖修复按批准工期完成。 (*)保持各类市政设施完好,全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市政设施遭受破坏,检查井、雨水井盖被偷盗,发现当天必须及时处理修复。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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