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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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厂房五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厂房五期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瓴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盐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厂房五期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南至洋北东路,北至华劲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招标范围:海盐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厂房五期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竣工图、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勘察设计周期:
总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①设计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并提供报批稿,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④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 分至****年**月**日**时**分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 现场踏勘时间:/ ;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智汇湾·领悦商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开发区大楼西侧花园路***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瓴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号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黄乐联系人:莫霞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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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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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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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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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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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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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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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复制件。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