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2-12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当事人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对“白云站周边道路环境和园林绿化提升设计项目”(项目编号:***************)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问题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公司在代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时,采购文件商务部分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学或城市/城乡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得*分;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学或城市/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得*分; (*)其它的不得分。 以上部分累计最高得分*分。注: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以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个月投标人为本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或缺项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商务部分详细评审中项目团队:“(*)项目组成员具有城市/城乡规划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分;最高得*分; (*)项目组成员具有建筑学/建筑设计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分;最高得*分; (*)项目组成员具有风景园林、市政工程/路桥、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分;最高得*分; (*)项目组成员具有测绘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人得*.*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人得*.**分;最高得*分; (*)其它,不得分。 以上部分累计最高得分**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资格证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以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个月投标人为本项目组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或缺项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各级职称不重复计算。项目团队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作为评分项,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以上事实有“白云站周边道路环境和园林绿化提升设计项目”采购文件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的规定。
我局于****年*月**日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你公司在提出陈述、申辩期限(自收到处罚告知书之日起*日内)未提交陈述、申辩材料。
根据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号)第九条、《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粤财法函〔****〕***号)第八条以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穗财规字〔****〕*号)第八条的规定,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处罚裁量档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如你公司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白云区人民政府(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号,电话:************)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号,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