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2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6-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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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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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洪博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界福东路*号*层**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公安局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中段
被投诉人:四川创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生态城****地块卧龙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卧龙湖一期)
四、基本情况
四川创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公安局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中关于履约能力的评审加分标准存在不合理,以不切合项目实际服务需求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测试报告作为加分项,是在以不合理的加分条件排斥其他供应商,并隐形增加了供应商的成本,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设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也不符合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行业能力的实际要求。
投诉事项*:结合评审因素中的人员要求来拔高团队人员数量,并且设定限定人员一人多证,将可外聘专家来满足技术需求的人员,作为常规监理团队人员要求,量身定做评分细则实现控标目的,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