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2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平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6-02-12 00:00:00
平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平武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武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建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华康翔文体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号

被投诉人:平武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湾沙湾组

被投诉人:绵阳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号富临花园***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沃尔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韵路***号*栋*单元****

四、基本情况

绵阳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平武县妇幼保健院平武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四川沃尔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关于产品“制造商”的响应构成虚假响应,违反了政府采购的诚实信用原则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应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被投诉人*及评审委员会未依法审查,存在失职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质疑后,未依法暂停采购活动,且在质疑答复中认定事实不清、依据不足,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平武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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