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2-12 00:00:00
梅林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合同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
梅林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拟对梅林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梅林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要求”第*.*项“有害动植物防治”顺数第*行,“......对梅林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薇甘菊清除。根据薇甘菊调查的实际情况,使用工具刀、枝剪、锄、铲对薇甘菊采取人工清除方式,在每年的*至**月份集中清除*次,其中*次在开花初期进行,薇甘菊的治理要在**月中旬薇甘菊开花结果之前彻底清除,对清理后的薇甘菊茎、根进行集中清运、深埋或焚烧处理。”修订为:“......对梅林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薇甘菊清除。根据薇甘菊调查的实际情况,使用工具刀、枝剪、锄、铲对薇甘菊采取人工清除方式,在每年的*至**月份集中清除*次,其中*次在开花初期进行,薇甘菊的治理要在**月底开花结果之前全面完成集中除治,对清理后的薇甘菊茎、根集中处理,不应随意堆放,以防其传播。”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上述修订不增加相关工作合同费用。本补充协议未予明确的事项,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原合同条款第五条第*.*项要求条款不清晰严谨,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水库管养规范》(******* **** ****)第**.*条要求,对原合同第五条第*.*项条款进行补充。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