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2-12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营川西机器厂委托,就一批普莱克斯粉末招标采购(二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一批普莱克斯粉末招标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
*.评审时间:****年*月*日
*.成交候选人及响应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轻航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总价:*******.** 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佛山先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响应报价总价:*******.**元。
*.评审结果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截止日应为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及评审过程】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国营川西机器厂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国营川西机器厂就一批普莱克斯粉末招标采购(二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一批普莱克斯粉末招标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一)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交货期:自接到订单起**天内完成交货。”
变更为:
“交货期:自接到订单起***天内完成交货。”
(二)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中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年*月**日 **:**。”
变更为: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年*月*日 **:**。”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步修改,其余不变。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营川西机器厂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荷花路*号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号来凤数创中心*座**层****
联 系 人: 曾女士、杜女士
电 话:***********、***********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