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6-02-12 00:00:00
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创建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创建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创建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
二、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需全程参与本地区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年版)》)要求,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指导全县各单位开展创建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以来任意*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四)近三年具有承担政府委托如党政法律顾问、政府专项法治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培训、案卷评查等同类法律服务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团队(常驻团队不少于*人,且具备党政法律顾问、政府专项法治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培训、案卷评查等同类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需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二)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和对应的页码)。
(三)“报名条件”中的证明材料。
(四)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人员分配、服务周期等。
(六)报价单。
以上申报材料须逐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以上顺序书装。
五、选定办法
(一)我局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服务单位。报价最高限价为**万元,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
(二)*.若对应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项目中选单位;*.若对应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家以上(含*家)时,则根据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报价、信誉、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定*家作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三)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天。
(四)由我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所有材料一式四份。(邮寄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路**号西侧昌江县司法局***室,电话:*************,邮编:******,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昌江黎族自治县创建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
(三)请做好材料备份,参与遴选的材料我局不再退回。
(四)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报名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单位因报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自身承担。
*.我局有权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服务内容和要求,受聘机构需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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