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2-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抽查复核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抽查复核项目):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家,当前有效供应商家数已不足最低有效供应商数量,故终止评审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抽查复核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秋明 |
| 评审专家: | 贾琳 、 王建宾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抽查复核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为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规定,故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中恒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州中恒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分项目组人员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 ★*、人员要求”提供相关人员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属“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四、竞争性磋商”中“**.*.*其他情形: 技术符合性: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情形,故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不完整,属“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四、竞争性磋商”中“**.*.*其他情形:技术符合性: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情形,故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故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商务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号闽古屋*#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溪、陈韦楠、陈欣怡
电话:*************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