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2-12 00:00:00
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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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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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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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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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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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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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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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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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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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一路***号(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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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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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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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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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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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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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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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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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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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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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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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的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号修改、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文件所作出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网页截图。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 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修改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 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原招标文件***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增加“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分别填写。” *、招标文件内相同之处作同样修改。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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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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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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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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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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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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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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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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