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办实验学校体育场地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2026-02-12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体育场地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6-02-12 00:00:00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体育场地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体育场地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体育场地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京民办实验学校体育场地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远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香枫创意园*座****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体育场地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

全部

施工工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

汪志彪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志明、方明红,王志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与宁夏路交口心之缘酒店*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民办实验学校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凤台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与宁夏路交口心之缘酒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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