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下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下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2-12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下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下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苏/南京-2026-02-12 00:00:00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下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下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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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下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项目名称: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下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负责长江南京段下游水域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转运及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落实《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宁政办发〔****〕**号)及后续相关文件要求,在长江南京段下游布局建设了船舶生活污水公共集中上岸点,位于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其中,新生圩港区汽滚码头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于****年由政府补助建设,并于****年完成扩能改造,主要负责长江南京段下游水域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转运及处置。 一、规划定位唯一 根据《****年南京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长江南京段仅规划建设两处船舶生活污水公共集中上岸点,新生圩污水站是其中唯一承担下游段服务功能的站点,具有不可替代的布局唯一性。 二、设施建设与所有权归属明确 该污水接收站由新生圩公司根据政府规划投资建设,设施、设备及场地均位于其厂区内部,属企业自有资产,外部单位无法进入操作或使用,不具备向社会开放运营的物理条件。 三、运营管理不对外出租 新生圩公司负责该污水站的全程运营管理,污水接收业务不对外出租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确保了服务的专一性与连续性。 四、专业团队专职运营 该公司配备了专职的管理人员、污水接收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运营团队,具体包括: * 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协调与安全管理; * 操作熟练的污水接收员负责船舶对接、污水接收与合规检查; *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数据监测与应急处理等工作,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五、服务功能不可替代 该站点承载着长江南京段锚地、水上服务区及无固定接收设施码头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理任务,其工艺设计、处理能力及管网接口均与区域污水系统相匹配,其他单位无法在同等条件下承接此项服务。 综上所述,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污水接收站的唯一建设、所有与运营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汪菲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号

联系电话:************

*.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南京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号**楼****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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