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补充通知一[{unit}]
2026-02-1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补充通知一[{unit}]
安徽/合肥-2026-02-12 00:00:00

各投标人: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补充通知:

一、澄清内容: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二、答疑内容:

*、要求删除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 *** 及以上证书;删除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删除项目团队实力项目负责人的计算机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证书;删除项目团队实力信息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认证证书。

答:本项目为自主招标项目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但招标人有权科学择优地选取中标单位。本项目评分办法的评审项均切合项目的实际需求,且根据市场调研有大量潜在投标人能满足上述评审项,因此以上评审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请各投标人根据以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特此通知。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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