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6-02-12 00:00:00
一、背景依据
原《昌江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昌工信〔****〕**号)已到期,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优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科〔****〕***号)相关要求,推动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与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省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琼科规〔****〕**号),重新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昌江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日常管理和考核运用、资助与经费管理和附则共*个部分共计**条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制定的理由和主要依据;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的定义和分类等内容。明确县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及县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责任。
(二)第二章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明确县级科技企业解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认定的具体条件以及申报认定的程序。
(三)第三章日常管理和考核运用。明确日常管理要求,建立县级平台的事项变更、撤销等工作制度,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考核结果等次。
(四)第四章资助与经费管理。明确财政资金奖补的依据、用途和经费管理要求。
(五)第五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实施时间和解释权。明确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委省政府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废止《昌江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昌工信〔****〕**号)。
四、修订前后内容差异
本办法是基于原《昌江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昌工信〔****〕**号),根据《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修订而成。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
(一)内容结构调整
原《昌江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共计*章**条,新办法缩减为*章**条。
(二)具体内容修订
*.第一章总则。删除原办法“第二章县级平台认定权限和职责”,将条款合并到总则当中(见第五条)。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补充认定的具体程序(见第十六至第十七条)。
*.第三章日常管理和考核运用。补充的县级平台发生变更的具体处理方式(见第二十条)。
*.第四章资助与经费管理。修改政策奖励的文件(见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附则。删除原办法“第三十二条 对已享受省级奖励的不再给予奖励。”该政策属县级科创平台,无省级奖励。同时废止《昌江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昌工信〔****〕**号)(见第三十到三十二条)。
五、利企惠民措施
进一步扩大申报主体(含企业)重点支持范围,拓宽平台实施主体认定范畴;补充完善认定具体程序,建立变更报备制度,细化日常管理规范;增设平台运营管理奖励举措,激发服务站工作积极性;同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强化科技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