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2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2-12 00:00:00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广安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生态环境巡航监测无人机机场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号*栋*楼***室(********)

被投诉人: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段**号

被投诉人: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号

四、基本情况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生态环境巡航监测无人机机场装备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或****标识的检验报告作证。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该要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广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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