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2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2-12 00:00:00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广安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渝见广货·安逸生活》****广安好物重庆行活动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山声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

被投诉人:广安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牌坊路**号

四、基本情况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安市融媒体中心《渝见广货·安逸生活》****广安好物重庆行活动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人对质疑不予答复。

投诉事项*:代理服务费收取违反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将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关的资质、认证等作为评审因素,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履约验收未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违反公共服务项目验收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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