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2
四川/攀枝花 质疑投诉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攀枝花-2026-02-12 00:0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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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攀枝花市东区星空间商行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温州商城佰腾数码广场******

被投诉人: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益康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 * 号 * 座 *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 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四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手工/氩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生产厂家无**强制性认证,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其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制造商广州逆变教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及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但未停止,属于程序违规。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角磨机”型号“***********”生产厂家无该型号**强制性认证,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直磨机”型号“**********”转速******/***,超出招标文件“额定转速**********转”要求,不符合采购文件参数要求,提供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虚假填写“高清摄像机”的制造厂商,制造商东莞一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生产能力,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直播补光灯*”制造商深圳市小天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直播补光灯*”生产厂家无**强制性认证,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茶艺设备中的“茶叶”生产厂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自动水分快速测定仪”属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部分,生产厂商不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证,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自动水分快速测定仪、全自动衣残检测仪”制造商山东三体仪器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审评设备”制造商上海清友堂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苴却石”制造商攀枝花市东区砚域苴却石艺工作室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苴却石”属于国家矿产资源,生产厂商不具备采矿权许可证及矿产资源加工制作经营范围,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许可要求,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美容蒸汽机”生产厂家无**强制性认证,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抽纸巾”制造商安徽羽柔纸业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小垃圾桶”制造商永康市雅高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光疗机、打磨机”制造商广州洛爵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吹风机”虚假填写品牌“羿米”,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学员练功剪(手型剪)、学员练功剪(平剪)、手型剪”虚假填写品牌“德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数码烫机器”生产厂家无**强制性认证,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洗发水、护发素”生产厂商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生产许可要求,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手套和护目镜”虚假填写品牌和型号,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玻璃器皿”制造商广州景之涵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经营范围无玻璃制品制造范围,不具备玻璃器皿生产能力,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不具备所投产品“轮椅”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资质,未进行医疗器械销售备案,属于违法经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及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但未停止,属于程序违规。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标的“全息投影控制操作平台、全息智能投影拣选实训系统”制造商广州东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茶叶”生产厂商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无固定污染物排放许可,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政策要求,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毛巾”生产厂商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无固定污染物排放许可,所投产品不满足国家政策要求,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答复内容违背政府采购政策,招标文件设置违法、违规,请求对代理机构处以罚款并禁止其一至三年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攀枝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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