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2-12 00:00:00
【交易公告】古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属食品公司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及牛、禽类车间场地壹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项目公告
受古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项目编号:***********
*、竞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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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标的物 |
面积(㎡) |
承包金 挂牌价(元/年) |
承包 |
交易 保证金(元) |
履约 保证金 (元) |
原承包 合同 到期日 |
标的 移交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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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及牛、禽类车间场地壹年使用权 |
约**** |
******* |
*年 |
****** |
年租金**% |
****.*.** |
****.*.* |
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备注:食品公司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的设施和设备有:生猪屠宰车间及设备、生猪备宰栏、病猪隔离栏、无害化处理间、禽类及牛车间(牛车间仅提供场地,屠宰设备由承包者自行配备)、理化实验室、配电房及发电机组、蒸汽发生器及变压器、公厕、污水处理设备等(不包含宰兔、羊车间,宰兔、羊车间系有关部门为了防止私屠滥宰,便于集中检疫,统一安置在古田县食品公司下属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场,属于临时安置点,不在本次出租范围)。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与福建省古田县食品公司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交清一年承包金及履约保证金;
*、承包金递增方式:*%;
*、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仅限生猪屠宰,牛及禽类仅提供场地及现有设备,屠宰应严格遵守屠宰场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流程及规范,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帐号:**********************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二、对承包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且具有鲜肉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同时需按屠宰规模提供至少*名兽医卫生检疫人员及*名肉品检验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经食品公司、国投公司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相关屠宰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 生猪宰业务(牛及禽类仅提供场地),可配套开展肉品销售相关辅助业务,严禁擅自变更经营用途、扩大或缩小经营范围。。
*、价格管控:承包方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取屠宰及相关服务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高于当前或邻县(区)同期同类收费价格;若承包方违规收费,食品公司有权责令承包方退还多收费用,并按*万元/次的标准对承包方处以罚金,累计违规*次及以上的,食品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优先保障供应,绝对优先满足本县城区屠宰需求,全力响应应急供应任务,不得以任何非自然因素为由停止宰杀业,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自本轮承包期起,入场检验检疫人员由承包方自行聘请并承担工资及相关费用;需严格查验进场待宰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发现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立即上报,严禁未经检验检疫的待宰动物进场。
*、承包方应严格遵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及各项管理制度,待宰动物从进场到产品出场每个环节按照从入场查验、核对检疫证明、待宰静养、宰前检疫、按流程屠宰、宰后检疫、盖检疫章等严格执行,做到出场产品可溯源,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全程做好记录及各类表格登记。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牲畜屠宰、食品卫生、环保、防疫等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自行承担用工、环保、安全等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保障屠宰加工全流程合规 ,并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瘦肉精、水份等各项检测工作,防止注水肉等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肉品质安全可控。
*、 运营期间产生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污水及废气处理费、监测费、年报费及环保咨询服务等一切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其中污水、废气处理及垃圾转运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处理,承包方需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与第三方签订相关服务合同,明确环保处罚责任,该服务合同副本需提交食品公司备案。若承包方未按要求委托第三方或未签订服务合同,食品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承包期间,屠宰场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修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牛屠宰车间仅提供场地,相关屠宰设备由承包方自行配备。
**、若牛及禽类车间因检验检疫、场地设施设备不达标被农业农村部门勒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期间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每日做好宰前清洁与宰后清理消毒工作,待宰栏存放的生猪需在次日早上七点前清空,固废垃圾日产日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联防联控工作,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
**、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的,食品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作,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经营使用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需在食品公司通知终止合同后*日内腾退场地:(*)一年被环保、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罚*次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违规屠宰、销售不合格肉品的。
**、承包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资产管理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及时将承包金汇达资产管理单位指定账户。
**、其他未尽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交易方式:网上竞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承租人。
意向竞价方自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及竞价操作流程。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详见《操作手册》。
四、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五、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年*月*日下午**时整。看样时间:****年*月**日—****年*月*日,食品公司联系人:陈先生 ***********;(承租意向者自行联系至标的地看样,注:意向承包人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看样。)
六、网络竞价时间:
*、食品公司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及牛、禽类车间场地壹年使用权自由报价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上午*:**整;限时报价时间:****年*月*日上午*:**起,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七、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包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项材料];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资质审核表。
意向竞价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澄清、修改疑议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 ****年*月*日 **:**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 卢先生
咨询电话:************
地点: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食品公司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及牛、禽类车间场地壹年使用权.*** 产权报名操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