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19 00:00:00
安徽省城更徽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景观道排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评审情况
安徽省城更徽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景观道排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类型 |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不含税投标报价(元) |
| * |
主选单位 |
合肥国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安徽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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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安徽创本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安徽呈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递补单位 |
安徽恺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否决情况说明:安徽四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