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2025] 第023号)
2026-02-09
浙江/宁波 质疑投诉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2025] 第023号)
浙江/宁波-2026-02-09 00:00:00
浙江/宁波-2026-02-09 00:00:00
投诉处理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 第***号)
发布日期:**********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政务**协同应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荟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号*号楼***室
被投诉人*:宁波市数据局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室
被投诉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日湖世贸中心*号楼*楼
相关供应商: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中山东路****号,善嘉路***弄**号****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元,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于****年**月**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该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共有宁波数论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合体)、上海荟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数智工场数据有限公司、浙江金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投标。项目于 ****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投标联合体)。****年**月**日,被投诉人*收到投诉人提出的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进行质疑答复。本项目合同已签订。
投诉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虚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