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3(第4次)
2026-02-11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3(第4次)
福建/宁德-2026-02-11 00:00:00

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第*次)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详情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 质疑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 ********** **:**

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招标公告第*.*条款中“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核,仅作为评标依据供招投标时使用,最终结算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元)”,现修改为: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核,仅作为评标依据供招投标时使用,最终结算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元)。

*、招标文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现修改为:不可竞争金额*=*******元。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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