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2-11 00:00:00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惠安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惠安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对“惠安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
惠安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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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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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安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
*项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惠安医保分中心拟租赁办公场所: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号电信大楼**楼,该场所位于县城中心区,交通便利,有多条公交线路路过,设有地面停车场,方便参保单位及群众办理医保业务。同时,该场所与当地县政府各部门距离约***米,便于部门之间开展工作沟通与业务衔接。
该场所免缴物业费,配有*部电梯,水电均通,拥有**间不同格局办公室及分区明确的服务大厅,同时配备有多间档案室、大小会议室、仓库、机房。同时,各办公室配备有中央空调,能容纳**左右名工作人员办公。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根据上级文件“应进必进”要求,惠安医保分中心服务窗口进驻惠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楼(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号电信大楼),为严格落实“严禁进驻事项的业务办件流出政务服务中心”,惠安医保分中心拟租赁地址位于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号电信大楼**楼(与窗口属于同一栋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选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作为惠安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号电信大楼**楼。
*、公示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栋*层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