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2-11 00:00:00
*********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采购单位)现开展*********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按照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际公务用车需求,不定量、不定期租用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等车辆及相应随车驾驶劳务服务。
(二)服务要求
*.我单位提出需求后,服务供应商须**小时内予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车辆。
*.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及年检均合法有效,提供服务的车辆需保持清洁干净。
*.驾驶劳务人员具有相应驾驶资格证书。
(三)项目期限
本项目由签订合同起至****年**月**日止。
(四)项目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公务用车使用需求,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五)项目金额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玖万元整(¥**,***元)。
二、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出租汽车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项目报价材料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二)有效的道路运输、出租汽车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单,含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日租赁金额(包*小时,***千米)及大型普通客车租赁金额;
(四)车辆情况(车型、保险资料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五)公司业绩及服务人员情况;
(六)响应时间及提供租车服务时间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报送的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响应文件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号住建大厦*楼
邮 编:******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