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2-11 00:00:00
莆田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委托运营服务变更公告
莆田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委托运营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山河策【闽】采招********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委托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商务项**.研学实践活动业绩“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与本次同类型的研学实践活动业绩**份,得基础分*分,每增加*份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得*.*分,满分*分。
注:每份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双方、签订日期、明确的单次研学活动内容,且投标人须为合同服务方);②与合同双方名称一致的交易凭证(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未同时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虚假,本项不得分并按虚假投标追究责任。”
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与本次同类型的研学实践活动业绩**份,得基础分*分,每增加*份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得*.*分,满分*分。
注:每份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双方、签订日期、明确的单次研学活动内容,且投标人须为合同服务方);②与合同金额一致的交易凭证(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未同时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虚假,本项不得分并按虚假投标追究责任。”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商务项**.主题展览经验“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履行完成的主题展览开发或布展业绩。每提供一份完整的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双方、签订日期、展览主题、服务内容及金额)及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或发票复印件,得*.*分,满分*分(即最多计算两份业绩)。未同时提供合同及付款凭证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同一项目不同期次的展览按一份业绩计算。”
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主题展览业绩。每提供一份完整的主题展览(主题布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双方、签订日期、展览主题、服务内容及金额)及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或发票复印件,得*.*分,满分*分(即最多计算两份业绩)。未同时提供合同及付款凭证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同一项目不同期次的展览按一份业绩计算。”
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此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莆投启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海峡商务中心*栋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号国资大厦****
联 系 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
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