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区南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公告
2026-02-11
河北/石家庄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长安区南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6-02-11 00:00:00
名称 关于《长安区南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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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区南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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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区南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的批后公告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按照省、市、区统一工作部署,编制《长安区南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本规划已于****年**月**日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政函〔****〕**号),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一)规划范围

南村镇行政辖区内、石家庄市中心城区以外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涉及**个社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年,规划期限为*********年。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落实三条控制线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任务,至****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合****.**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

镇域范围内无永久基本农田、无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公顷,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

(二)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体系,将全域划分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三大类规划分区。

生态控制区:主要为滹沱河河道及沿线区域,需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等活动。

城镇发展区: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细化二级分区为工业发展区,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

乡村发展区:细化二级分区为村庄建设区和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区的主要功能导向为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一般农业区的主要功能导向为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发展。

三、构建便捷高效的交通系统

(一)完善对外连接通道

加强对外交通联系,落实石雄城际铁路(长安区部分)和东三环北延工程建设,推动城市主干道外延,重点依托学府路、东垣东路、观光园路、开发大街等加强南村镇与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城镇联系。

(二)完善镇域内部交通网络

加快完善镇域内部交通网络体系,实施农村路网升级改造工程,促进路网干支结合、深度覆盖。

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统筹布局“中心村*基层村”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

重点提升中心村*大丰屯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等配套设施空间品质,提高小学和幼儿园的软硬件设施水平,并增设一处托老所。基层村按相关标准要求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强化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统筹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推进长安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综合能源站等项目建设。

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执行防灾减灾标准,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本规划自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联系:*************

附图:

** 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综合交通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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